尊敬的客户:
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第14号公告要求,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“一单一库”管理已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规范我公司CMA报告出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政策要求
自2026年6月1日起,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,应严格依据官方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》及《能力项目库》执行。已纳入能力项目库的检测项目,可按规定出具加盖CMA标志的报告;未纳入能力项目库的项目,不再出具带CMA标志的报告,仅可出具不带CMA标识的检测数据报告或相关检测结果文件。
二、实施说明
对于2026年6月1日前已签订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委托合同或年度合同,合同有效期内涉及的原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项目,可暂按原方式出具带CMA标志的报告;合同到期后,如相关项目未纳入“一单一库”能力项目库,则不再加盖CMA标志。
自2026年6月1日起新受理或新签订的委托项目,凡未纳入能力项目库的,一律不再出具带CMA标志的报告。
三、温馨提示
本次调整为国家统一政策要求,请各客户在委托检测前,提前确认所需项目是否已纳入CMA能力项目库,以免影响报告用途。
由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CMA能力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,从客户委托受理至报告出具期间,能力项目库内容可能发生调整。如因能力项目库变化导致报告CMA标识出具情况发生变化,我公司将及时与客户沟通说明。
政策及平台查询方式如下:
市场监管总局“一单一库”公告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zw/zfxxgk/fdzdgknr/rkjcs/art/2026/art_ea608a4306a34b8bb1f3c548a91cffa8.html
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:https://cma.caqit.org.cn/#/home
业务咨询电话:13350314606
特此说明。
重庆市重科理化计量中心有限公司
二零二六年六月一日